7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召開動員會,部署紀檢監察機關配合開展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強勁的反腐風暴席捲整個醫藥行業。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已有近170名醫院院長、書記被查,數量已超過去年全年的兩倍。近日,半島全媒體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以“醫院、受賄、行賄”為關鍵字搜索,共檢索5545篇文書,很多判決揭示的醫藥領域腐敗現象觸目驚心。
從“大三甲”到鄉鎮衛生院,醫療反腐“一竿子插到底”
2023年,我國醫療領域的反腐力度空前,此次醫藥領域反腐重點查處範圍擴大,強調“全領域、全鏈條、全覆蓋”。記者從裁判文書網中檢索發現,在歷年的判決中,從“大三甲”醫院,到縣級醫院,再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藥反腐力觸及到基層,可謂“一竿子插到底”。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公佈的一份刑事裁定書披露,2011年5月至2013年1月,丁某在擔任四川某知名三甲醫院資訊中心電腦中心主任期間,在醫院採購設備的過程中,將專案資訊提供給劉某,並在專案比選過程中為劉某代理的三家科技公司的產品提供幫助,使這三家公司在採購競爭中取得優勢,並順利與某三甲醫院簽訂設備銷售合同。在此期間,劉某分三次送給丁某“感謝費”共計人民幣63萬元,丁某予以接受並用於生活消費。2013年5月9日,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在調查其他案件過程中掌握丁某收受劉某現金63萬元的事實,於同月13日通知丁某接受調查,丁某到案後供述了收取劉某63萬元的事實。
記者梳理發現,反腐風暴不僅僅涉及大型醫院,鄉鎮衛生院等基層均在“打擊”之列。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的一份裁判文書顯示,張某在擔任安徽某醫藥公司業務四部經理期間,為了將果糖水、血凝酶等新特藥品銷往宿州市埇橋區某衛生院,違反國家規定,在該衛生院院長張某辦公室或居所等地,分35次給予張某藥品回扣共計人民幣222.501萬元。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公佈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龐某在擔任北京市密雲區某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內科副主任期間,接受高某的請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該醫院醫療活動中,為藥品商所推銷藥品的使用提供幫助,多次收受高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961363.70元。
大到房產小到膠片,利益輸送無孔不入
記者檢索發現,近年來,隨著高壓反腐的推進,醫療領域腐敗形式日漸隱蔽,各類不法分子為了牟取不法利益,利益輸送可謂“無孔不入”。
根據裁判文書,曾轟動一時的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原院長王天朝收受了100套住房,此外,他還收受汪某賄送的股權、人民幣50萬元等,收受張某賄送的價值人民幣47.48萬元的一輛漢蘭達越野車等。
除了越野車,高檔手機也成為一些不法分子“鑽營”的工具。根據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原德宏州中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沈某在2018年6月收受周某某送給的“8848”牌手機一部,價值15999元,2019年11月沈某將該手機交給周某某維修,周某某通過以舊換新,以5800元換購了一部“8848”牌的新手機交給沈某。
2015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的一份刑事判決書中,詳細披露資陽市第二人民醫院(簡陽市人民醫院)原院長陳某被“圍獵”的全過程,1998年至2013年春節期間,陳某利用其擔任簡陽市人民醫院院長的職務之便,接受劉某的請托,為某集團在承建簡陽市人民醫院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通過本人或其前妻鐘某收受劉某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655.28萬元。
2005年,陳某在成都選好準備成立的四川某公司辦公地點後,邀約劉某一起看房,劉某給陳某送50萬元用於買房;2006年,陳某的前妻鐘某承租劉某所在集團的商業用房開辦咖啡廳,鐘某支付第一年租金5.04萬元後,陳某向劉某提出減免,之後該集團未再向鐘某收取租金,截至2013年7月20日,該集團累計免除鐘某租金35.28萬元;2009年底,陳某邀請劉某參加其女兒的婚禮,劉某在簡陽市某咖啡廳外送給陳某60萬元現金;2011年下半年,陳某在外面打牌欠了賬,無錢歸還,就打電話給劉某說急需用錢,讓劉某支持150萬元,過了幾天,劉某在沱江一橋下面將一個編織袋搬到其車子的後備箱中,編織袋中裝有150萬元,陳某拿了其中70萬元左右用於歸還賭賬。
同樣“好賭”的還有原眉山市人民醫院副院長張某。2004年至2019年期間,張某在擔任眉山市第二人民醫院檢驗科副主任、主任、彭山縣人民醫院院長、眉山市人民醫院副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專案招標、醫療器械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鄒某、胡某、王某等18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80.9萬元(其中213萬元未得逞)、美元0.3萬元(折合人民幣2.121萬元)以及價值3.5萬港元(折合人民幣30.099萬元)的賭場籌碼。
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示,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間,張某在擔任徐州某醫院功能檢查科主任期間,在與徐州某設備公司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收受孫某給予的醫用膠片回扣。2012年3月至11月每使用一張膠片給其2元回扣,2012年12月以後每使用一張膠片給其3元回扣,並按孫某與醫院結賬開票的數量進行結算。經核算,2012年3月至5月、2012年11月至12月、2013年1月、2013年3月至5月,共計收受孫某給予的回扣人民幣83000元,其中10000餘元用於科室聚餐及參加學術會議。案發後,張某家人代為退繳人民幣15萬元。
一次吃掉1600萬回扣,“小官貪腐”不容忽視
在諸多案例中,不乏一些基層醫院的醫護人員出現“小官貪腐”現象。2020年,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示,2011年8月24日,阜陽市某醫院任命白某為該院120急救分站主任,張某為護士長。分站急救車輛由阜陽市120急救中心統一調度,承擔“院前急救”和“長途轉運”工作,“長途轉運”主要將該院病患送往省立醫院、省立兒童醫院等位於合肥市的醫院,每次收費2000元。
根據司法機關的調查,該分站收取長途轉運費以現金收費為主,白某和張某共同商議後,決定截留部分長途轉運費,不上交至醫院財務科。2012年1月至2017年8月,分站急救車輛長途轉運至合肥389次,上交醫院財務科80次長途轉運費,白某、張某共截留309次長途轉運費用,扣除人員補助費、加油費、過路費三項費用後,二人合計侵吞長途轉運費用金額為30.6萬元。
裁判文書上還顯示,2011年,白某是該醫院院長侯某的司機,為安排其兒子在醫院上班,在侯某女兒結婚時白某到其家中送了1萬元現金,後兒子以合同工方式到醫院工作。2012年中秋節前,白某因朋友張某希望增加向醫院銷售藥品品種,到侯某家中送給其5萬元現金,請其予以關照,後醫院和張某簽約增加藥品品種。該醫院院長侯某2016年7月18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
2017年,江蘇省高郵市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2008年1月至2016年2月,孫某某利用在高郵市某醫院骨科 開處方為病人進行手術使用骨科耗材的便利,按照其使用邵某所銷售的骨科耗材業務量的相應比例,先後多次在其家中、醫院值班室、辦公室非法收受邵某所送人民幣合計6850800餘元,為邵某在醫院銷售骨科耗材方面謀取利益。
今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就曝光一起腐敗窩案:雲南省普洱市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楊文俊和原黨委委員、副院長楊文紅,與供應商稱兄道弟,肆意吃請玩樂、收受禮品禮金。醫院在討論購買一臺進口價1500萬元的醫療器械直線加速器時,院領導班子其他成員都明確反對,但楊文俊執意購買並最終達成。最終,醫院以3520萬元買入,楊文俊吃掉了1600萬元的回扣。
騙取875萬醫保資金,警惕“塌方式”腐敗
根據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以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是單位犯罪。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8月7日報道,單位行賄行為多見於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等“三集”領域,點名醫療衛生領域。
2020年,重慶市通報了一起轟動全國的“騙取國家醫保案”,133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因違紀違法被查處。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裁判文書顯示,重慶學府醫院是重慶市醫療保險定點單位、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定點單位,其股東為重慶學府醫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梁某為該公司董事長、法定代理人和實際控制人。
2013年至2014年和2017年期間,梁某聘任張某為重慶學府醫院總經理和院長,負責醫院日常運營和管理。在梁某授意下,張某在重慶學府醫院通過中層幹部會議、季度經營工作會議、周例會等層層部署,直接管理運營中心公益一科、公益二科,並由該兩科人員以免費體檢的名義,招攬有醫保的區縣居民來醫院住院體檢;要求醫院各部門互相配合,繼而採取空掛病人、延長住院天數、虛增用藥數量和偽造住院病歷等方式,大肆騙取國家醫療保險資金。之後,梁某等人採用偽造藥品採購記錄,由藥品公司向醫院虛開發票和貨單等方式將醫院賬目做平,並將藥品公司返回的錢轉入梁某指定的私人帳戶,其中部分用於發放員工報酬和獎勵。
在騙保過程中,張某負責給醫院各部門下達每月的指標任務,在會議上督促完成。為保證騙保流程順利進行,張某要求醫院各部門在拉假病人住院、空掛病人、藥品空轉、控制醫保報銷單量等方面協調配合; 對虛假住院人員採取“反結算入院”方式規避社保局的檢查,然後簽署優惠單免除住院人員自費部分,對醫院財務部門採取隱瞞真實賬目及相應會計憑證,實施真假兩套賬;還向社保局、審計機關等部門提供假賬。
在張某任職的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以及2017年1月至同年11月期間,重慶學府醫院共計騙取醫保資金8759075.2元。2017年12月1日,公安機關對重慶學府醫院騙保事件進行查處,張某於同日經傳喚到案,到案後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為謀取提高學府醫院醫保額度等不正當利益,張某與梁某共謀向時任重慶市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南岸區社會保險局局長的文某(已判刑) 行賄。後張某單獨或受梁某指派,代表重慶學府醫院多次向文某行賄共計47萬元。
退休不是“保險箱”,違法違紀必被糾
值得一提的是,在落馬的醫療系統“一把手”等幹部中,不乏已退休和卸任人士。2018年7月,曾任廣東省中山市博愛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副處級)朱某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並取消退休待遇。
2019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書披露了朱某受賄的過程。2007年至2010年,韓某為取得朱某對公司在該院招標採購醫療設備過程中的支持,逢中秋、春節、端午期間,多次向朱某賄送人民幣現金共計39萬元。
2009年底,韓某瞭解醫院準備購買CT機,遂向朱某表達欲承攬該項業務並承諾會給朱某好處費,朱某答應了,韓某隨即聯繫蔡某展推銷西門子品牌CT機,經醫院任某等人組成的考察組考察後決定採購西門子品牌CT機。2010年3月30日,深圳市某公司的西門子螺旋CT機以1983萬元中標並簽訂銷售合同,公司交付設備後,醫院亦支付了貨款。韓某收取提成款後,為感謝朱某在該院招標採購螺旋CT機過程中給予的支持和關照,向朱某賄送現金人民幣85萬元、並應朱某的要求支付美金2萬元。
8月10日,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援引七臺河市紀委監委消息稱,七臺河市人民醫院原院長王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8月8日,據微信公眾號“廉潔濱州”,山東省濱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侯月智,被通報已獲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通報稱,2009年至2022年,侯月智擔任沾化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市第二人民醫院黨委書記期間,多次安排他人通過串通招投標等手段,違規干預和插手市第二人民醫院院區建設、基建工程及醫療設備採購等市場經濟活動,造成不良影響。此外,侯月智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月,侯月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3年3月,侯月智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8月7日,據“清風揭陽”消息,廣東省揭西縣原衛生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壯權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重拳嚴打醫療腐敗,各地緊盯“關鍵少數”
7月21日,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會上指出,要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處腐敗,並明確了此次開展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對象,即醫藥領域生產、供應、銷售、使用、報銷等重點環節和“關鍵少數”,隨著醫藥反腐不斷深入,集決策權和話語權於一身的醫院院長和書記成了被“盯緊”的對象。
半島全媒體記者梳理發現,醫學影像檢查、臨床檢驗、康復及骨科、心內等科室是重點檢查和監督的對象。2015年,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示,2010年10月18日,青海省某醫院黨委決定由林某主持骨科的全面工作,並於2011年9月正式任命其為骨科主任。此後,林某與江蘇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泰州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北京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西寧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揚州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業務員私下約定,由各業務員每月根據骨科使用的骨科手術高值醫療器械銷售總額的35%給予回扣款,其中5%的回扣款單獨給予林某,30%的回扣款給予林某及骨科其他大夫。
同時,林某召集張某、餘某、馬某、劉某商議並決定對器械公司業務員給予的30%的回扣款按照林某收取20%,其他人收取10%的比例予以分配。器械供應商的銷售額是由林某決定用哪一家的高值醫療器械,然後由主治醫生在手術過程中開具的處方中所用高值醫療器械的總額計算。自2010年10月至2013年3月,林某同其他人陸續收受回扣款總計2397877無。
2020年,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顯示,2005年至2019年,鐘某利用擔任岳陽市中醫醫院院務委員、黨委委員、副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醫院工程建設專案招投標、專案資金結算、醫院融資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577.8萬元。
2014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刑事判決書顯示,程某在任伊犁州某醫院骨一科主任和名譽主任期間,在實施和指導骨科手術的過程中,利用在手術中決定使用醫用耗材的職務便利,收受銷售人員醫用耗材回扣款,共計人民幣417455元。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份駁回申訴通知書中指出,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接受藥品和醫療器械、耗材供應商支付的“回扣”,為其產品的採購、使用、價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幫助,最終都會將成本轉嫁到患者身上,抬高患者就醫成本。這種違法犯罪行為,人民群眾深惡痛絕,黨和國家堅決制止和打擊。
近年來,伴隨著監管升級和反腐力度的加大,越來越多醫療領域的隱蔽輸送將無所遁形。